筆者近十年來發現香港人已經變質, 其中以忍讓的能力變化最大, 甚至接近零容忍, 當你在坐地鐵的時候不難看到時不時有人因為手袋或背包碰到對方而產生口角, 甚至大打出手。而在眾多香港人的醜陋行為之中, 其中最常見但很多香港人覺得很平的就是: 事事投訴! “投訴”這個詞語本身不是負面的詞語, 當這個字應用在商業社會中, 它可以令服務或產品有所改進, 從而增加某企業的競爭力! 可惜這個詞語變成了很多 醜陋的香港人 每天掛在嘴邊的口頭禪! 投訴文化出現之源頭 大概在2002年, 香港為了改善服務質素及形象, 找了劉德華出來拍了一個宣傳短片, 其中一句就是: 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唔夠架! (沒有印象的你可以參考下面廣告) 就是劉天王這一句, 就令不同的人產生不同的演繹。以後大家無論去5星級酒店有什麼看不過眼就投訴; 去茶餐廳服務員態度有點差的時候又要見總經理; 巴士及港鐵遲了幾分鐘又投訴; 就連家長都走去投訴老師; 而最慘的就可能是服務業的人, 客人要你即刻給他想要的, 就不能多等一陣子, 否則又投訴, 結果大部分文職人員都要朝9晚9, 有時還要週未上班。 投訴成了香港人獨有的文化 香港人一向都舉一反三, 而投訴行為自然也能舉一反三, 並且將它發揮至極致。日子有功, 每個香港人都將整個服務業界的人都推向勞役式服務,所以劉德華先生這則廣告真是好心做壞事。 但是我亦相信他自己也估不到,這種投訴文化會演變成現今香港的亂投訴文化, 無論有理無理都大事投訴一番,希望將道理搬到自己的一方, 成為大部份醜陋的香港人指定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