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工人姐姐攻略 – 解僱外傭詳細程序

相信大家都聽過好多人講過: 請工人姐姐要撞手神,無論你對人幾好同幾差都冇用,信就信,唔信都冇辦法。最近更因為武漢肺炎,令到一些僱主炒工人姐姐時,原本需要離開嘅工人姐姐可以因此疫情作借口而留低。 好多人就利用呢個漏洞,黎咗香港之後再搵過第二份工作,或者外傭故意做錯事被僱主解僱。雖然大家都知道工人姐姐有幾多斤量,但冇左佢地又冇人照僱到老人家同小朋友,有唔少僱主都喺因為去到一個頂唔到的極點才會解僱外傭,筆者正正是其中一個苦主。但是炒工人姐姐有什麼要注意呢? 解僱外傭詳細程序又是怎樣呢? 下面為大家講解一下。 首先第一步是要去依度睇下政府最新資訊: 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 – 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 Step 1:正式通知工人姐姐 正式的意思是不要用口講左就算,要白紙黑字書面通知您的外傭。解僱外傭的正式信件應該是一式三份,分別是給自已,外傭及入境處。 法例規定,僱主必須給予一個月通知期。將心比已,你自已在香港的工作若果給你少過一個月通知而又冇補水的話,您都會唔開心啦! 同樣地外傭都要知道,因為被炒的工人姐姐必須在合約終止後的14天內離開香港, 否則她們需要在這段時間內找到新僱主。 若果你想即時炒左工人姐姐,唔想比一個月通知期同埋唔想佢喺你面前出現,法例規定僱主需要支付工人姐姐的代通知金 。同樣地,她亦必須在14天內回家鄉。 除了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如偷錢、行為不當、欺詐/不忠實行為、疏忽職責等等,僱傭雙方才可不預先通知及給予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 Step 2:通知入境處 (十分重要) 香港法例要求僱主書面通知入境處,並在合約終止後7天內附上終止合約通知書,註明終止的具體原因及日期。基本上有兩種方式通知入境處: 1.通過他們的網上平台  2.通過郵寄(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3樓-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傳真 (+852 2157 9181) 或親自下載、填寫和提交  《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ID407E) 表格(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樓)。 Step 3:計算及繳付所有工資及欠款 在炒工人姐姐離開之前,最重要的清數 (包括人工、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 、機票錢、年假薪酬、車資、傭工離港途中每天港幣100元的膳食及交通津貼。等等),支付任何未償還款項。 Step 4: 執野離開當日 無論即炒工人姐姐或者1個月前通知,最好有證人全程睇住,好黎好去講番個goodbye。 其餘的跟據以上的4步曲就可以了。